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节地生态安葬试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民〔2022〕35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政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深化殡葬改革,推行绿色殡葬,我们制定了《河北省节地生态安葬试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民政厅

2022年5月7日

节地生态安葬试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深化殡葬改革,推行绿色殡葬,服务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节地生态安葬试点创建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移风易俗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加大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力度,提供优质、人文、绿色安葬服务,加强政策激励,引导树立现代文明殡葬新理念,推动形成文明健康、节地生态安葬新风尚。

(二)基本原则

——强化社会参与。积极引导和支持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和相关社会组织,科学规划建设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完善节地生态安葬形式,推广节地生态葬法。

——保护自然环境。通过实施节地生态安葬,提高土地利用率,保护自然生态,减少安葬活动对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扰动。

——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各地根据城乡、地域、民族、葬式及安葬设施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施策,形成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群众接受的新安葬方式。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节地生态安葬试点,引导各地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创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促进群众转变旧有殡葬观念,树立新时代“礼葬”理念,推动安葬方式从依赖资源消耗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转型。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在现有公墓未开发区域,建设树葬区、花坛葬区、草坪葬区,推广使用可降解容器收纳骨灰,倡导墓位标志微型化;充分利用护坡墙、隔离墙等设施,建设壁葬区;在公墓配建骨灰堂、骨灰楼等设施,丰富骨灰立体安葬形式;鼓励公墓为不保留骨灰者和遗体器官捐献者建设纪念载体。

(二)完善节地生态安葬惠民政策。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和相关机构要推动制定和落实惠民殡葬、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鼓励和帮助群众实施各类节地生态葬法;公墓单位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统筹利用既有资源,积极开展免费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服务。

(三)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服务水平。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针对节地生态安葬服务特点,制定安葬服务标准,公告服务项目,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强化人文属性,做到用心服务、用情暖人、便捷高效;要加强安葬后续日常管理,注重环境绿化美化,引导文明低碳祭扫,保持墓区整洁肃穆。

三、工作步骤

(一)申报认定阶段(2022年5月—2022年6月)。各市民政部门结合本地殡葬服务机构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开展节地生态服务等情况,深入做好宣传和动员申报工作,在县(市、区)初步推荐上报基础上,严格复查把关,6月10日前完成试点申报(附件1);省民政厅在综合评估基础上确定试点单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7月—2024年2月)。各试点单位结合试点任务,制定试点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责任人和推进措施,组织建设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设立树葬、草坪葬、壁葬、花坛葬等墓区,积极开展集中节地生态安葬活动。

(三)验收评估阶段(2024年3月—2024年4月)。省民政厅通过实地考察、听取专题汇报、组织交叉验收或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进行验收评估,经评估效果较好的,确定为“河北省节地生态陵园”并授牌;对试点中好的经验做法,向全省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节地生态安葬试点创建与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创建申报和统筹推进工作。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政策协调、鼓励扶持和督促推动,引导鼓励试点创建单位探索节地生态安葬多种模式,在设施设备、智慧应用、长效制度、规范管理、数字化殡葬、公益服务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鼓励边创建边推广,早见效早受益。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民政部门要把教育宣传贯穿节地生态安葬试点创建工作全过程,强化对节地生态安葬政策及其重大意义的宣传解读,及时报道试点创建中的工作亮点、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赢得社会各界对试点创建工作的支持配合,形成多方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联 系 人:康立斌

联系电话:0311–88615482 13503113286

邮    箱:hbmzbzgl@163.com

附件1:节地生态安葬试点创建申报表.doc

阅读原文: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节地生态安葬试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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