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收到陆河县民政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变更内容:
1.因出入口坡度大、转弯角度大等安全原因,值班室位置及大门由用地西南侧悼念厅中轴线西侧位置调整至用地西南侧悼念厅中轴线东侧,并对大门朝向进行调整。
2.由于护坡占据原公共卫生间建设位置,取消室外公共卫生间。
3.因场地和地址条件考虑,调整废水处理一体池尺寸,尺寸由13.00m x 5.00m调整为9.50m x 3.80m,南侧与火化车间外墙距离由0.9m调整为1.50m,东侧与火化车间外墙距离由2.87m调整为3.34m。
4.总建筑面积由4814.64㎡调整为4742.4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由4693.79㎡调整为4621.55㎡)。
公示时间: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8日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相关利益人如果对该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反馈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以受理。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按照相关程序给予办理。
3.联系电话:0660-5663655
陆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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