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府预征告字〔202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研究,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余庆县子营街道办事处梓桐社区范围内,涉及集体土地6.8879公顷(折合103.32亩,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余庆县塔山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确认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四、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裁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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