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革命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2024-08-18 923 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湖南革命陵园的管理保护水平,明确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湖南革命陵园的类别、规模、保护级别以及周边环境等情况,制定湖南革命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一、湖南革命陵园基本情况

湖南革命陵园始建于1977年,地处长沙市区城南金盆岭,毗邻湘江,俯瞰橘子洲头,与巍巍岳麓山遥遥相望。实际占地167.32亩,于1983年建成并正式对外开放。2020年历经提质改造后,形成了“五位一体”格局的烈士纪念设施,即英烈纪念墙、英烈纪念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烈士公墓、英烈纪念馆(雄魂阁),是我市缅怀革命先烈,传承革命遗志,弘扬英烈精神,向公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的重要阵地。先后被授予“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省级“全民国防教育基地”、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目前由湖南革命陵园管理处管理。

二、湖南革命陵园保护范围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以实际占有土地面积为界,东至湖南革命陵园大门,西至清风廊交界,南至烈士公墓围墙,北至纪念广场交界,占地42283.86平方米。

三、湖南革命陵园保护管理责任主体

主管部门:长沙市民政局

管理责任单位:湖南革命陵园管理处

四、划定范围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的完整性,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的,将视情节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湖南革命陵园宗地图

长沙市民政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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