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西畴县四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公告

为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维护丧属和殡葬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21〕676号)、《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殡葬火化费运尸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0〕673号)、《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云发改物价〔2014〕1774号)等文件规定,我局进行了成本监审,结合西畴县经济发展水平,我局制定了《西畴县四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并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西畴县四项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实行政府

本次制定的殡葬服务价格是基本殡葬服务收费中的火化费、运尸费、遗体存放、骨灰寄存四项收费项目和标准。其他殡葬服务收费、延伸服务收费、殡葬用品价格按照自愿有偿服务进行收费,放开由经营者以不执行垄断市场、垄断价格为原则自主制定。

(一)运尸费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殡葬火化费运尸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0〕673号)的规定,确定运尸费为:

按照现有中档车型,往返距离80公里(含)以内的360元每车次;80公里(不含)以上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3元,最高每具遗体接送费不超过560元;丧属自行租赁有资质从事遗体运送业务车辆提供服务的,不再另行收费,政府不再进行任何补助。

(二)遗体存放费(含冷藏)

遗体运送至殡仪馆,2小时(含)以内免费停放,因火化工作导致的停放时间不另行计费;超过2小时(不含)的每增加1小时加收4元,每天最高不超过80元。

(三)火化费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殡葬火化费运尸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0〕673号)规定火化费实行政府定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拣灰炉火化费收费标准为580元/具,12岁及以下儿童遗体火化费减半收取。

(四)骨灰寄存费

骨灰寄存执行政府指导价,按10元/盒/月收取,不足1个月(含)的免费寄存;超过1个月(不含)的,每增加1个月收费加收10元,1年骨灰寄存收费不超过110元/盒。

二、其他规定和说明

1.收费单位应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合理确定市场调节价,出具合法结算票据,严禁诱导、捆绑、强制消费。自觉接受发改、民政、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收费行为的监管。

2.请你局按照相关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我县惠民殡葬和特困人员丧葬有关政策,加强对我县殡葬工作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妥善处理基本殡葬服务与延伸服务的关系,保障和改善基本殡葬服务,丰富和拓展延伸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殡葬服务需求。

四、执行时间

本文件自2024年7月8日起开始执行,试行期三年,待试行期结束后,按照政府制定价格相关程序规定制定正式价格,上级对殡葬服务收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西畴县四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表

西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2日

附件:

西畴县四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表

序号服务项目分细服务项目计价单位收费标准(元)服务内容备注
1火化拣灰炉58012岁以下儿童遗体减半。殡仪馆在火化遗体时,应向丧属提供免费的休息场所或设施。
2运尸中档型殡仪车车次360按照现有车型,往返距离80公里(含)以内的360元每车次;80公里(不含)以上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3元,最高每具遗体接送费不超过560元,服务内容:指导丧属开展遗体消毒、遗体收敛、搬运装车,负责遗体运输,协助丧属将遗体运至火化车间。根据车辆乘员规定,丧属搭乘运尸车,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丧属自行租赁有资质从事遗体运送业务车辆提供服务的,不再另行收费,政府不再进行任何补助。需要殡葬管理服务中心提供遗体消毒、遗体收敛、搬运装车等服务事项的,必须提前告知达成一致,另行按照殡仪馆在主管部门备案后的标准收取费用。
3遗体存放费(含冷藏)小时4遗体运送至殡仪馆,2小时(含)以内免费停放,因火化工作导致的停放时间不另行计费;超过2小时(不含)的每增加1小时加收4元,每天最高不超过80元。
4骨灰寄存10骨灰寄存执行政府指导价,按10元/盒/月收取,不足1个月(含)的免费寄存;超过1个月(不含)的,每增加1个月加收10元,1年骨灰寄存收费不超过110元/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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