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民政局及下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安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69号)文件精神,经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同意,决定开展安吉县民政局、安吉县殡仪馆的招聘工作,招聘岗位3个,招聘人数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责任心。

2、具有安吉县户籍(以2022年11月9日<不含>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3、身体健康,愿意履行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不酗酒、不赌博,无其他不良嗜好,不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

6、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9日-11月11日(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2、报名地点:浙北人力资源市场(祥和路178号,二楼)

3、报名材料:

(1)《安吉县民政局及下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后由本人填写并签名;

(2)有效期内身份证;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学历证书;

(5)殡仪车驾驶员岗位需提供驾驶证和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原件1份;

(6)岗位要求中的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证明材料原件1份;

(7)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和招聘单位对现场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具备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一律取消考试、技能测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综合管理岗位按1:3比例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民政局同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殡仪馆殡仪车驾驶员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浙北人力资源市场(祥和路178号);

逾期未领取者,视作放弃;

报考县殡仪馆殡仪车驾驶员岗位,不参加统一笔试,无需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技能测试

1、笔试

由浙江浙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要求: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

2、技能测试

由浙江浙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聘请专业人员进行考核。

技能测试办法:

(1)考核内容为场地和道路驾驶技术两项;

(2)每项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照场地考核占40%,道路驾驶技术占60%合成技能测试总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笔试、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照笔试、技能测试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在离面试开始时间24小时外提出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24小时内提出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面试办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综合管理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依据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殡仪车驾驶员岗位按技能测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依据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为先。

体检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对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放弃,不足人员在相应岗位进入面试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

考察由民政部门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期一般不超过3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

)公示、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吉县人民政府网站、浙北人力资源网公示7天。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编外用工一律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递补。本此招聘的拟聘用对象,因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可按照“在同单位、同岗位、同要求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6个月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经安吉县民政局研究决定,可按照“在同单位、同岗位、同要求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以上递补人员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等按前款规定不变。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入围体检考察人员、拟录用人员等)均在安吉县人民政府网站、浙北人力资源网公示。联系电话:0572-5500282。

2、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3、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招聘岗位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4、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各位考生在笔试、技能测试及面试前14天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防控事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实行动态调整。

5、本次招聘由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附件1:《安吉县民政局及下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安吉县民政局及下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安吉县民政局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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