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井冈山市 做好绿色殡葬常态长效管理

为持续做好绿色殡葬,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江西省井冈山市扎实做好绿色殡葬常态长效管理工作。

强化责任落实。落实乡(镇、场、街道办)、村居主体责任,实行乡(镇、场、街道办)党委书记、乡镇长负总责,乡镇干部包村居的制度。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辖区内绿色殡葬的政策宣传、信息报告等工作,选优配强村级红白理事会,确保理事会成员、办公议事场所、工作经费保障到位,市财政每年按全市人口5元/人的标准列支红白理事会、殡葬信息员补贴。

强化服务监管。殡葬信息员负责做好本村居日常殡葬信息的收集工作,一旦发现有人过世,迅速报告所在乡(镇、场、街道办);接到亡故人员信息后,驻村干部、村居干部、红白理事会成员第一时间介入,向丧属广泛宣传“三禁”和绿色殡葬有关规定,引导丧属移风易俗,文明办丧,简化合并程序,控制丧事规模;准确掌握新增亡故人员的遗体火化时间、选定公墓位置、骨灰安葬时间等相关情况,并协助丧属做好遗体火化、骨灰入葬公墓等工作;积极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做好绿色殡葬改革工作,在群众中形成示范效应。

强化公益服务。各(镇、场、街道办)建立健全本辖区内公墓(骨灰堂)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墓穴登记、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有关制度;城乡公益性公墓安排专人管理,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村居或委托红白理事会负责管理;做好墓区绿化及基础设施管理,不得自行改建、扩建坟墓等。

强化巡查督导。市殡改办对绿色殡葬工作进行常态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年将绿色殡葬工作纳入乡镇和市直单位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压实相关责任。

(叶爱华  袁 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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