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殡葬服务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价格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市场价格秩序。
告诫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醒告诫各殡葬服务经营者:
一、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黑龙江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二、应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法诚信原则,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殡葬服务价格秩序。
三、应当严格执行殡葬基本服务价格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
四、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制定殡葬延伸服务及殡葬用品价格。不得实施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违反公平原则进行捆绑搭售、设置最低收费或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变相提高殡葬用品以及服务价格。
五、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将处以5000元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将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将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将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面大的案件公开曝光,记入信用档案。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各殡葬服务经营者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广大市民如发现殡葬服务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通过拨打12315热线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监管,依法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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