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民政局、遂昌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由遂昌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3月24日起,对遂昌县殡仪馆、公墓迁建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包宏敏
审计组主审:朱泉奇
审计组成员:程春林
附件:1.审计承诺书
2.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3.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征询表
遂昌县审计局
2025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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