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乐昌市坪石殡仪馆暂停运营的通知

2025-02-26 537 0

关于广东省乐昌市坪石殡仪馆暂停运营的通知

广东省乐昌市坪石殡仪馆: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的有效期为4年。经核实,你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于2025年2月1日到期。经我局多次督促提醒,截至目前,你馆仍未完成证书的换证工作。请你馆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暂停一切运营活动,换证完成后方可继续运营。暂停运营时间内,业务由乐昌市殡仪馆(值班电话:0751-5503592)接管。

   特此通知!

乐昌市民政局

202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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