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民政局关于市殡仪馆退费的公告

2024-12-05 800 0

为进一步落实整治殡仪馆乱收费问题相关要求,市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已于2024年12月2日完成退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告。

  一、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3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

  二、退费范围

  2022年3月至9月在河津市殡仪馆办理过殡仪服务的丧属。

  三、联系方式

  河津市民政局:0359-5022242

  河津市殡仪馆:0359-2319444

  四、其他事项

  请尚未办理退费的丧属及时与我局或市殡仪馆联系,对接退费事宜。公告期满仍未办理退费手续的,视为放弃退费,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将资金上缴市财政国库账户。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推动河津殡葬改革。

  特此公告。

河津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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