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殡仪馆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夷陵区殡仪馆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投资【2022】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省社会事务专项补助资金、区财政拨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凌霄园生命文化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该项目用地面积4426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983.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业务后勤管理区,包括业务服务大厅、行政后勤楼、遗物焚烧间、殡仪车库;新建悼念守灵区,包括悼念厅、守灵厅;新建殡仪服务楼,包含火化间、遗体处理、骨灰寄存等。配套建设地埋油罐、消防水池及泵房、污水处理系统、集散广场、道路、管线、绿化景观、给排水、护坡及挡土墙等基础设施。购置安装空调、冷冻柜、6套火化设备、1套遗物祭品焚烧设备等相关设施设备。

2、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道丁家坝社区。

3、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

(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殡仪服务专用设备的相关工艺设计、弱电工程设计、智慧殡葬建筑智能化设计等。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设备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

4、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的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3)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5、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

6、工期:36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满足资格审查的施工资质要求,本项目的设计工作须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贰级注册建筑师或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承诺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上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

8、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9、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各1人,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2人)不得相互兼任。质量员、施工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投标文件中质量员和施工员需提供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专职安全员提供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

10、投标人上传上述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为其缴纳社保证明;(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上传2022年1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上传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4、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网址:http://ggzyjy.yichang.gov.cn/TPFront/)。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3年4月25日至 2023年5月10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

七.开标

7.1招标人将于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423室)组织解密工作,招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4月25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凌霄园生命文化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丁家坝社区长岭岗

联系人:龚颜

联系电话:1368717999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中兴路东方大厦九楼

联系人:刘春莺

联系电话:15997633946

2023年4月25日

原创文章,作者:Huizang,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uizang.com/bid/2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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