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市民政局殡葬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昌吉市民政局殡葬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昌路252号九方财富广场A座52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HZB2023-019

项目名称:昌吉市民政局殡葬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昌吉市民政局殡葬设备购置项目一标段(4台单门冷冻柜 22台三屉冷冻柜),采购预算700000元;

昌吉市民政局殡葬设备购置项目二标段(2辆负压殡仪车),采购预算34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号。

(2)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及内容以(财库[2020]46 号)为准,如未按文件要求填写则不参与价格优惠。

(4)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单位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3、特殊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供应商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②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的;(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2日  至 2023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昌路252号九方财富广场A座525号)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份证原件到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500元/份,二标段300元/份,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昌路252号九方财富广场A座525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昌路252号九方财富广场A座52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民政局     

地址:昌吉市长宁南路与石河子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899699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昌路252号九方财富广场A座525            

联系方式:联系人:吴洋 联系电话:135658317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洋

电 话:1356583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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